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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四川省大学生毕业创业补助政策

日期:2016-03-10点击:

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意见》表明,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将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此外,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大学生在校创业项目获支持 最高补贴10万元

《意见》对高校建立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举措表示了支持,并要求其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项目孵化,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辅导,促进项目转化。

从2014年1月1日起,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创业园、孵化园、科技园、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学校和有关部门确认,将对创业团队或项目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据悉,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其确认程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另文规定。

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通过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也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 在上述高校创新创业平台以外进行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其他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主体,如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农业职业经理人等),由所在地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地方政府一半。

  大学生在地方入园创业 将获工作、生活等相关支持

《意见》指出,鼓励地方各类产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技术指导、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和生活等方面服务,鼓励、吸引、支持大学生入园创业。

而大学生在地方的创业项目也将获得相应补贴: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经有关部门确认,每个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同一领创主体有多个创业项目的,最高补贴可达到10万元。 所需资金由同级政府安排,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补助一半。

  小、微型企业招录应届生可获一年社保补贴

《意见》显示,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对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但这一政策执行期限暂定至2015年底。 此外,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大学毕业生开网店可获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将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在校创业大学生。相关贴息资金,中央属和省属高校,由省财政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中安排;市(州)属高校,由市(州)财政解决。 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获2年社保补贴 残疾毕业生可获求职补贴

《意见》表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地政府2年内将对其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也将扩大,从2014年起,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将扩大到残疾毕业生。补贴数额和所需资金按现行规定执行。

  拓宽实习、见习基地领域及功能 在校大学生均可获创业补贴

《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通过改革创新、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培育、认定一批学科齐全、门类完备且集实习、见习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既可用于大学生实习,又可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由高校创办及高校与企业联办的大学科技园,纳入实训基地认定范围。对认定的实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四川还将鼓励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对象也将从毕业学年的在校大学生扩展到在校大学生。

  鼓励各类创业活动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区

各高校将全面开展职业发展指导和就业创业教育,将就业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建立贯穿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职业发展和创业就业指导课程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和共青团组织、高校将联手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指导教师业务培训,大力开展青春创业大讲堂、“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创业成果展(交易会)等活动,营造“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良好氛围。 未来,四川将建立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及网络平台,组织创新创业论坛、创业讲座培训、创业规划大赛、创业经验交流、创业项目推介等专题活动;搭建大学生之间及大学生与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创业导师、金融投资经理人、政府部门负责人之间随时沟通、深入交流、学习研讨平台;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创业项目评估预测和投资融资服务;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国企、选调生、公务员等公职招录将最大限度方便大学生参考

《意见》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招聘信息要在相关网站公开发布,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

而从今年开始,选调生、公务员等省公招项目的考试录用时间也将被提前到毕业学年的上学期进行,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一次性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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